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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以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什么是“免、抵、退”税?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
从九月十五日起,中国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煤炭、天然气、有色金属、木炭等,都将被取消出口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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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4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5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这次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属结构性调整,是国务院今年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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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家表示,此次国家对于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除了因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在即,需要加大对出口企业的调整力度之外,近几个月中国贸易顺差连续创下新高,也逐渐增加了出口退税下调的压力。
由于我国以前的贸易政策倾向于鼓励出口,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外贸出口,但是目前看来,外贸顺差逐月走高、国际收支的严重不平衡给我国外贸带来了很大压力,在此情况下,调整出口退税的政策有助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缓解贸易顺差并平衡国际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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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考虑‘多管齐下’来降低贸易顺差,而削减出口退税是途径之一。”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的话音犹在耳边。
业界评价认为,这一举措在调整贸易出口、遏制连续28个月贸易顺差势头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限制“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类)”和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赏罚分明”原则,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通知》表示,新的政策自9月15日起执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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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发展历史 |
1.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
2. 1994年1月1日起,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3. 90年代末的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由于亚洲竞争对手的货币纷纷贬值,中国大幅提高了退税率。
4. 自2003年以来,中国已多次削减出口退税,并取消了一些产品的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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